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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HR問小編:現在的婚假是多少天?
我們查詢了相關文件,給大家送上2020年全國婚假一覽表,方便各位HR們算薪用!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新勞動法婚假規定就這一條,所謂法定,就根據根據《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
對于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
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
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2015年12月27日下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表示:
當天下午剛剛表決通過的計生法修正法草案對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
此前的計生法規定: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p>
本次計生法修訂,將該條款修改為: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p>
不少企業對婚假的時間和婚假的工資支付有自己的“規定”,因此不少網友詢問婚假工資如何計算。
如果違反現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這個規章制度就是違法的無效的,對職工并沒有約束作用。
如果單位硬要按“公司規定”辦事,由此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并要求單位賠償損失。
在婚假的問題上,雖然國家對職工的休息、休假有規定;
《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確定了:
職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假期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
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
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但并未明確規定工資計發的標準。
1、我國法律并沒有對婚假的有效期做出明確的規定。
一般來說,不同的公司會有不同的規章制度來約定婚假的有效期。
2、對于公司來說,一般規定員工一年或是半年之內必須體完婚假,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該福利。
3、婚假必須一次性修完,不可單獨分開使用。
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晚婚晚育假的獎勵已經取消。
但我國婚姻法第六條依舊有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在地方修法生效之前,關于晚婚晚育的規定依然可以參考適用。